华中农业大学MPA教学设施管理条例

2011-05-07

为了保证MPA教学设施包括案例制作室、案例分析室、模拟实验室、学术报告厅等(以下简称“教室”)安全,提高教室利用率,为教师、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MPA教学设施管理条例。

一、管理员须知

1.MPA教室管理员必须根据MPA课表和MPA教育中心开出的教学设施使用单,按时开教室门,未经MPA教育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教室借给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使用。

2.教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搬动、借出。

3.教室设施(黑板、桌椅、电灯、门窗等)和多媒体设备(投影仪、计算机、音响、话筒等)若有损坏,要做好记录,并迅速报修,若发现故意损坏者,按规定罚款。

4.提高警惕,做好防水、放火、防盗工作。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学员须知

1.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损害设备者应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包括在课桌上涂写刻画),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保持地面清洁卫生,严禁乱丢纸屑、吐痰,严禁吃零食,严禁带饮料入内,管理人员有权请违规同学离开教室。

3.学生进入教室应该注意遵守社会公德特别是不能做有碍他人的事情,如大声喧哗、吸烟等,否则,教师有权请其离开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