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2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26-10-12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17年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学校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等多学科相结合,学科优势明显,新兴与传统学科交融, 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教育历史悠久,始于1961年设立的土地资源管理教育。公共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教师67人,教授17人,副教授29人。专任教师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湖北省人才项目10人。学院设有土地管理系、工程管理系、信息管理系、行政管理系、公共政策系,设有湖北土地管理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长江中游国土调查监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全球治理研究中心、空间计算与土地系统科学研究中心、公共治理与城乡发展研究院等6个校级平台,自然资源管理与全球治理研究中心获批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现有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院公共管理学科进入B+类。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时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不符合条件报名产生的后果本人自负。

二、初试报名(2026年10月)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同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6 年10月9日至 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需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结果。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报名事项,请及时关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报名时注意选择: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报考类型: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

三、初试(2026年12月)

初试为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

考试地点:考生报考点,以考生网报时选取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属地的考点为准,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复试(预计2027年3月)

具体时间、形式和安排届时请见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或MPA教育中心网站。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公共管理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学和公共政策学。

五、录取

按照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通过学校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方视作正式录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六、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可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适当延长。

(二)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定向攻读,不脱产、不转户口档案。在华中农业大学校本部周末和节假日授课。教学、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华中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三)学校不负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食宿。

七、招生规模及学费

(一)招生规模:2027年计划招生10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核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学费:学费66000元,分两次缴清,第一年入学前缴纳50%,第二年9月开学前缴纳50%。学生在读期间的课本费、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另收毕业答辩费用。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其它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必要培养环节,学位论文通过盲评和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同时颁发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或无法就读,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考试舞弊等违纪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校MPA教育中心为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新人文社科楼452;邮编:430070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27-87286826

联系邮箱:mpacenter@mail.hzau.edu.cn

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和华中农业大学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相关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ggxy.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mpa.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