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MPA研究生培养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学生和导师的互选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规范和完善互选工作,体现个性化培养,做好因材施教,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互选原则
1.尊重MPA研究生本人的意愿;
2.尊重导师意见;
3.由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确认双向选择结果。
三、实施办法
1.在开学之初,通过入学教育使MPA学生了解各位教授的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等基本信息,结合自己的工作和意愿,选择自己的指导教师;
2.MPA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
3.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汇总双向选择表,并与各位指导教师沟通确定互选结果,并将选择结果反馈给各位MPA学生;
4.导师选择结果由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存档。
华中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导师互选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何年毕业于何校、何专业、获何专业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工作业绩、
成果、获奖情况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范围与方向
导师意见
签名: 2011年 月 日
学 号
姓 名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