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PA学位论文
撰写学位论文是MPA学员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MPA指导委员会对MPA学位论文提出的要求,我校MPA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
学位论文是培养MPA学员从专业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的综合性训练,是授予学位的主要依据。
MPA学位论文的形式包括: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探索、调研报告、管理解决方案、项目设计、实证研究、案例研究等。论文全文须3万字以上。
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的撰写规范、格式、装订、印制必须严格按研究生处相关要求执行。
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名单将提交给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通过的名单再提交给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最后通过的、且修满46学分的学员才能被授予硕士学位。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学位委员会批准,至少在150天后方能再次参加答辩。未能在规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日期之前修满规定的46学分的学员不能参加答辩。
二、导师的选定
MPA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导师选定在第一学期开学之初完成。导师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师生双向自由选择方式,提倡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实践选择专业方向和指导教师。
三、论文选题和开题
MPA学员应在第三学期初选定论文题目。MPA教育中心将书面公布毕业班MPA学员的指导老师和论文题目。
MPA学位论文选题要求与工商企业的管理实践相结合,注重其前瞻性、实用性、新颖性、重要性。在选题和论证期间,MPA学员需主动与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经导师同意后方能参加开题报告会,并提交打印版开题报告,统一由答辩委员会集中开题。
开题答辩小组教师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学员开题报告是否通过。MPA开题报告需经全体开题答辨小组教师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准予通过
开题通过后,开题报告一式四份(导师签字)和审查组意见送交MPA教育中心存档。
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对选题进行较大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导师同意,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论文写作
MPA学位论文是学员学习效果的集中反映,论文写作必须确保论文质量。论文质量要求:(1)理论与方法:注重理论应用,有一定理论见解,正确运用科学研究方法;(2)应用价值:注重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操作性;(3)综合能力:注重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分析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4)文字表达能力:注重表达的逻辑性、结构的严谨、文字的通顺流畅、引注、参考文献的规范。
开题通过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论文完成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毕业班的MPA学员最迟在答辩前2个月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导师给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毕业班的MPA学员最迟在答辩前1个月提交论文定稿。
五、MPA学位论文的一般要求
1、引言:MPA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外籍学员可选择用英语撰写,具体规定另行制订。
2、题目:简明扼要的概括论文核心内容,题目力求简洁,有对应的英文题目。
不超过24个字,而且要有对应的英文题目。
3、摘要:
中文摘要:MPA学位论文第一页上方为中文内容摘要,摘要一般为1000字左右,应讲明论文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之处,语言力求精炼。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另起一行注明本论文的关键词(3-5个)。
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4、目录:就是论文的提纲,包含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并标明页码。
5、引言(或第1章):在论文正文前,内容包括:该研究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本研究主题范围内国内外已有的文献综述;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6、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形式可因研究课题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课题性质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式,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
7、注释:可以采用脚注或尾注,按照通行的范式逐一注明本文引用或参与、借用的资料数据出处及他人研究的成果和观点,严禁剽窃。
8、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结论应该明确。精练、完整。要认真阐述自己的创新工作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9、参考文献: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或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束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参考文献的顺序号应和正文中标注的序号一致。
10、附录:位置在参考文献之后,包括在正文中不便列出的冗长公式推导、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计算程序及说明。以备他人阅读参照方便。
六、论文打印与装订
1、MPA学位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大张图纸要缩成可以看清的图或照片,贴在论文内。
2、MPA学位论文要用规范的汉字打印。封面用华中农业大学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封面,封面上的导师各个栏目必须认真填写,导师以已选定的为准。
3、论文要求字迹清楚,标点符号正确。凡层次混乱、语病不通、错别字较多,应返工。
4、MPA学位论文要求线形左侧装订。
七、论文递交及报送册书
参加答辩的论文,MPA学员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提交论文(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机会,延期半年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
提交论文评阅及申请答辩者,须经导师书面同意。
八、论文评阅
聘请两名与研究领域有关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校外专家(实际工作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论文评阅人要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表明是否同意该学位论文参加答辩,然后送交答辩委员会。评阅人同意答辩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若其中一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增聘一名评阅人重审。如两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参加答辩,待修改后重新申请。论文的寄发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
九、答辩委员会
为便于考核MPA毕业生的学术水平,每个专业应按参加答辩的人数组成稳定的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委员会由5名同行专家组成(含一名校外专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选由专业负责人提名,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聘请,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或者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对本人所指导的MPA学员答辩应回避。答辩要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公平合理”的方针,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
十、答辩程序
经评阅后,推荐参加答辩的论文,由MPA学员本人填写《答辩申请书》,经学位委员会及学位办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1、由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等,主席主持答辩会;
2、答辩主席宣布答辩会注意事项和顺序;
3、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为30-40分钟左右);
5、休会:答辩人、列席旁听人员退场,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
6、复会:主席当面向学生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生宣布答辩委员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7、研究生致答谢词;
8、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十一、答辩决议
MPA学位论文需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准予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由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二、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处理
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的MPA学位论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十三、论文延期答辩(延期毕业)
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期举行论文答辩,可以申请延期,但必须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每年3月和9月)前,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