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教育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下设办公室、事业开拓部、教学服务部、职业发展部。在行政上配合学院主管院长的工作,学术上接受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具体职责是:
一、MPA中心办公室
负责制定培养方案、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师资选聘和培训、教材编著、案例编写等工作;
1.制定和修订MPA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2.制定MPA研究生的师资培养计划,规划教材、案例、课件等学科建设项目。
3.制定的有关管理文件,报教学指导委员会。
4.对MPA研究生培养(课程、论文)质量进行控制。
5.师资的选聘和培训,制定对外学术交流计划。
6.按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有关MPA研究生的文件、资料档案。按要求对有关文件进行复印和送发。文书、档案、资产管理及制度建设;
7.日常行政事务及党务管理;
8.教职工考勤考核,内外接待及协调工作;
9.安全、保密、统计、信息工作;
二、事业拓展部
负责MPA的招生、MPA教育市场开拓工作;
1.制定招生简章,确立招生工作方案;
2.策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接受考生的咨询和入学考前辅导班的组织报名工作。
4.负责处理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务;保证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等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负责收集、整理、汇编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教学服务部
负责日常教学的组织与管理、MPA学员的教学指导、MPA教师的服务工作;
1. MPA学生注册管理(含电子相片采集),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
2.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及教学调度、教室管理;教学计划落实、课程表编排;
3. 课程考试及试卷质量管理;
4.成绩管理,重修、补考安排、学籍异动及学生违纪处理;
5.组织制订并实施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与管理;
6.教材选用管理,落实教材订购计划,教材采购、入库、发行管理
7.做好论文答辩阶段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四、职业发展部
主要负责MPA学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与服务。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MPA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对就业指导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根据MPA中心总体发展要求,制定并实施MPA学生职业生涯开发和就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开展各种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建立MPA学员人才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数据库为主的就业与发展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和MPA学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4.向MPA学员提供职业生涯咨询和就业指导方面的服务;
5.根据学生就业需要联络相关企业,提供就业实习机会;
6.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联系,为其选拔人才提供宣传、面试和就业实习等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