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MPA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011-05-07

为方便广大师生教学工作的开展,使MPA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1.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课表、课程大纲、课件、教学案例及分析、试卷、成绩单等。

2.各年级教学计划由MPA教育中心教学服务部提前半年制定出来,并在学员入学时发放。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留档。

3.教学任务书由教学服务部根据教学计划填写,并提前半年下达到任课教师手中。

4.课表由教学服务部根据教学计划排定,在学员入学时发给学员。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留档。

5.课表、学员成绩单以及学员名单在开课前一个月发到教师手中。

6.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前两周将教学大纲、课件和课程案例以电子版形式上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7.教学大纲由教学服务部负责复印,在开课前发给学员,并且在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分别以书面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留档。

8.课件和课程安排在教学服务部以电子版形式留档。

9.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将考试试卷(AB)两份以电子版和书面版的形式交到中心,由教学服务部负责复印、装订、密封。

10.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将试卷和成绩单上报中心,由教学服务部负责保存试卷和登记成绩。